您是第位捐献意愿登记者,目前全国共有人登记。
目前全国共有 人登记。
1. 您已成功登记器官捐献意愿,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,可以免费申领或补办实体登记卡。
2. 登记完成仅是个人意愿的表达,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,您可以随时变更撤销。
3. 捐献发生在逝世之后,需符合医学条件,并经主要亲属同意,严格按捐献流程进行。
4. 遗体和角膜捐献各地政策有所不同,请咨询所在地省级机构,或见答疑解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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